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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VOCs在线监测市场无序、安装混乱和验收困难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于2020年1月15日前反馈意见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存在问题 1、VOCs在线监测设备市场无序竞争现象严重 2017年,江苏省VOCs在线监测设备市场低价竞争现象非常严重,恶性竞争导致企业利润空间严重压缩,并且低价中标也带来企业压缩成本、设备质量下降等问题。 2、VOCs在线监测仪性能质量差距大 VOCs在线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监测数据的可靠程度,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性能检测已经成为确保在线监测数据质量的首要环节,同时仪器的生产一致性、安装规范性、运行稳定性、数据有效性还没有技术依据可遵循。目前市场上安装的VOCs在线仪器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市场混乱,因此急需颁布一个VOCs在线仪器的技术要求标准,来约束和引导企业研发和生产高质量的仪器,以保障在线监测数据的可靠性,更好的为环境管理服务。 3、VOCs在线监测仪安装混乱,验收困难 目前江苏省VOCs在线监测仪安装的企业很多,安装现场均是参考其他地区地标、仪器品牌的安装惯例、或按照现行的《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以下简称 HJ75标准)进行,没有规范性,安装验收均由当地环保部门或企业自行验收,无标准可依,导致安装混乱、运行不稳定、数据有效性差、多地无法验收等情况。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范指导全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反馈我厅,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1.征求意见名单.doc 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oc 3.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doc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17日